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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及票據


燕O 發問於 2013-01-23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兩個問題請教您
-與藥局往來,常收到個人票 有時是負責人 有時不是
請問將來若跳票, 法律上是否可同時向雙方其中一方追討
-與客戶往來 常收到非客戶票據(客票) 此時我們會請對方簽一切結書
表示票據若由問題 概由客戶負責
這樣法律上有效力嗎
以上兩問題可以有何方式更完善保護我們嗎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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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91f9ff0cb1="燕 先生/小姐"]您好:
兩個問題請教您
-與藥局往來,常收到個人票 有時是負責人 有時不是
請問將來若跳票, 法律上是否可同時向雙方其中一方追討
-與客戶往來 常收到非客戶票據(客票) 此時我們會請對方簽一切結書
表示票據若由問題 概由客戶負責
這樣法律上有效力嗎
以上兩問題可以有何方式更完善保護我們嗎
謝謝您[/quote:91f9ff0cb1]
您好:
一、與藥局交易,藥局以票據支付貨款,其中有二層法律關係,一種是貨款法律關係,一種是票據法律關係。個人票,若屬第三人,則依票據關係向第三人追討。若為負責人的票,要看藥局是個人營利事業登記或是公司登記,若屬公司,則貨款關係,是存在於公司與台端之間,若屬個人獨資,則貨款關係存在負責人與台端之間,二者有所不同,要視藥局是公司或非公司型態而論。
二、若收到客票,除了請對方簽切書(此切結書是有法律效力),最好請對方背書後再轉讓交付予台端,更加有所保障。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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