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如果父親在外面有欠高利貸等債務問題
那兒子需要承擔嗎?
兒子年滿23歲了,父母已離婚監護權在母親那邊
聽說等父親去世再決定要不要繼承他的財產或放棄就好了是嗎?
但我很擔心也不太確定這個方法?
我想快點先跟他斷絕關係,因為我怕高利貸找我要錢
請問這事件該怎麼解決才好?
是要在法院開庭嗎?
還是在區公所辦呢?
我在區公所問過了,他們沒有處理這種事件0.0?
還是就等他去世,再來決定繼承他的債務呢?
麻煩請你們幫幫忙給我個確定的方法....感謝你們
A:
您好,
滿23歲,就沒有所謂的監護權關係。而親子關係是自然發生的事實,無法改變。
父親的債務,只能等將來他去世的時候,你才能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無法事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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