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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拆股


簡OO 發問於 2013-01-14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一些問題。
我父親與叔叔同經營一家木材工廠,而目前股份持有為我父親80%而我叔叔是20%。
目前因為經營理念不同想拆股,可是因為私人問題一直無法順利以私下協議的方式拆股。
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如果要依尋法律的途徑來解決的話,我要如何進行與有那些相關資料要準備的。
還有律師的部份是如何計算費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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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9e0766176e="簡"]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一些問題。
我父親與叔叔同經營一家木材工廠,而目前股份持有為我父親80%而我叔叔是20%。
目前因為經營理念不同想拆股,可是因為私人問題一直無法順利以私下協議的方式拆股。
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如果要依尋法律的途徑來解決的話,我要如何進行與有那些相關資料要準備的。
還有律師的部份是如何計算費用?
謝謝[/quote:9e0766176e]
您好:
一、由題意無法知悉是「合夥事業」或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是「有限公司」,無法引述確切的法條。不過,應區分二種方式解決,一種是出賣股份予另一方,一種是出賣整個合夥事業或公司,再比例分配價金。
二、無論是上述何種方式,都會有計算目前股份之價值之問題,通常會出現出賣人要求高價,買的人要求低價,因此談不妥。所以,如何公平、心平氣和的談論及確認股份的價值,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三、如果是買賣股份,例如由您父親買下對方股份,但是價格談不攏的話,就會僵在那兒,這種方式還是要協調再協調才能成功。
四、若是將公司整個出賣或是解散、清算,然後取得價金的分配,這種方式,是雙方都不想再經營了,是否符合雙方需求,可能要再深思。
五、總之,對方的股份不能強迫買下,但是對方股份不出去,又會造成經營上的困難。因此,這時就會有依公司法或是合夥決議的方式,來進行公司或事業的營運,在股份爭議無法解決之前,還是要依法定方式進行各式營運上的決議,來進行事務的運作,至少您父親的決議權利,是遠遠大於對方的,此部份是談判時較有利籌碼。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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