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因為要製做禮贈品的關係,所以尋找了幾家廠商請其提供報價及打樣。
其中有家在他們的報價單中有提到打樣需要打樣費用
(若打樣後未下單,需支付打樣費,不可有任何理由拒付!)
但... 我想請問的是,他們打出來的樣跟我們提供給他們的樣品差異頗大,而且做工也不精細,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仍然要付那筆打樣費用嗎?
可以有什麼方式解決呢?
麻煩您了...謝謝!
A:
您好,
如果報價單上事先已說明打樣需要付費,你們也同意了,那依契約應該是要給付打樣的費用。
但若你們主張打樣與你們提供的東西差異太大,你也可以主張他們的樣品並非你們所要求的,並不符合契約的內容,而拒絕給付。
以後就選擇不用付費的公司打樣才可以避免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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