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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該如何談賠償金?


韓OO 發問於 2012-12-23 | 台北 |

Q: 我之前做業務的,
前陣子車禍被撞腦震盪醫生說3到6個月要休養別工作較好
現在都會暈也會痛
那時候車禍我就懷孕幸好小孩沒事
對方在我住院期間都沒來探望關心
急於和解但我都不 曉得該怎麼去談
我錯30趴他們70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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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8853dae734="韓筱希"]我之前做業務的,
前陣子車禍被撞腦震盪醫生說3到6個月要休養別工作較好
現在都會暈也會痛
那時候車禍我就懷孕幸好小孩沒事
對方在我住院期間都沒來探望關心
急於和解但我都不 曉得該怎麼去談
我錯30趴他們70趴[/quote:8853dae734]
您好:
一、有關責任比例問題先講,就是將損害賠償總額乘於對方的比例就是賠償的數字。
二、損害賠償之範圍及計算,車輛損失部份,醫療費用部份(一般都有健保,所以若有其餘非健保自費部份另計),不能工作損失部份(假若醫師證明確實有三至六個月之不能工作,可算入損害),精神慰撫金部份,大略有上述之損失之範圍,依實際計算後再乘以百分之七十,原則上即為對方應負賠償之責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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