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公司因被業務虧空,倒至無法經營下去,同時面臨廠商控告詐欺,請問負責人要如何處理,(因最近一期貨款無法付出,所以對方提告)負責人需要負上什麼刑責嗎?我的公司為有限公司,只有我一個負責人,並無股東謝謝
A:
[quote:8469b94c29="小小"]律師您好,我想請問公司因被業務虧空,倒至無法經營下去,同時面臨廠商控告詐欺,請問負責人要如何處理,(因最近一期貨款無法付出,所以對方提告)負責人需要負上什麼刑責嗎?我的公司為有限公司,只有我一個負責人,並無股東謝謝[/quote:8469b94c29]
您好:
一、刑法上的詐欺罪,必須是行為人具有詐欺的故意,才能成立。所以,只要您不是明知公司已經沒有資力,卻還故意向廠商訂貨,換句話說,您並不是本來就有賴帳的意圖,那麼原則上是不會成立詐欺罪的。
二、倘若這件事情真的進入了司法程序,為了保障您自身的權益,建議您趕快蒐集公司的財務資料,呈報給檢察官或法官,證明公司在訂貨的時候還沒有明顯的財務危機,並不是明知付不起還硬要買。這樣應該就比較能夠澄清詐欺的嫌疑了。
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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