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
1、另外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請求時,是否所有程序都要重來一遍呢?
2、如要請求精神上的損失賠償,需要提出什麼證明或準備什麼東西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1、我不了解你所謂的全部程序是指什麼?
2、精神上的損失,一般會衡量雙方社會地位、經濟能力、學歷等綜合判斷,來決定會受有多少的痛苦,而應賠償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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