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上周我家人被派出所警察通知 說當天早上我家人開車經過一個路段撞倒一個女生卻沒停車肇事逃逸
然後警察說假如我們不到案說明就會面臨刑責與罰款問題 然後連續去了兩次主動到警察局去都因為
負責員警不在執勤而無法看錄影帶或是了解案情 然後等到警察局再次通知我們也還是很配合的參與案情說明
事後也與對方家屬達成六萬塊金額和解 和解過程也都有第三者在場 然後約定隔天簽訂合解書時
對方態度就轉變了 在過程中也頻頻用電話好像說道牙齒怎樣怎樣 然後就說他女兒牙齒好像也有問題什麼的
然後 我們在遞出和解書給對方簽名時說了一聲"大哥那我們就圓滿和解 你可以趕緊給你女兒看牙齒"
然後對方立刻翻臉表示 "我為什麼要你這錢給我女兒看牙齒 我也可以不要和解啊"然後轉頭離開
因此和解破裂 我想請問現在這情況的話 我們需要面臨的最糟狀況是部是真的會面臨刑事責
但實況是我們其實是再不知情的情況下才會在行駛中未減速而離開現場 錄影帶畫面也清楚可以看見是對方機車主動靠過來才會發生事故受傷 這些都是我們很站得住腳的理由
現在只是想知道要是對方想師子大開口所以一直不肯用原本同意的金額和解的話 難道我們就只能屈於無能為力的情況嗎?
A:
[quote:f133ac5361="黃小姐"]上周我家人被派出所警察通知 說當天早上我家人開車經過一個路段撞倒一個女生卻沒停車肇事逃逸
然後警察說假如我們不到案說明就會面臨刑責與罰款問題 然後連續去了兩次主動到警察局去都因為
負責員警不在執勤而無法看錄影帶或是了解案情 然後等到警察局再次通知我們也還是很配合的參與案情說明
事後也與對方家屬達成六萬塊金額和解 和解過程也都有第三者在場 然後約定隔天簽訂合解書時
對方態度就轉變了 在過程中也頻頻用電話好像說道牙齒怎樣怎樣 然後就說他女兒牙齒好像也有問題什麼的
然後 我們在遞出和解書給對方簽名時說了一聲"大哥那我們就圓滿和解 你可以趕緊給你女兒看牙齒"
然後對方立刻翻臉表示 "我為什麼要你這錢給我女兒看牙齒 我也可以不要和解啊"然後轉頭離開
因此和解破裂 我想請問現在這情況的話 我們需要面臨的最糟狀況是部是真的會面臨刑事責
但實況是我們其實是再不知情的情況下才會在行駛中未減速而離開現場 錄影帶畫面也清楚可以看見是對方機車主動靠過來才會發生事故受傷 這些都是我們很站得住腳的理由
現在只是想知道要是對方想師子大開口所以一直不肯用原本同意的金額和解的話 難道我們就只能屈於無能為力的情況嗎?[/quote:f133ac5361]
您好:
一、先毋論民事賠償部份,就本件刑事責任部份,相關二個問題,第一個是否有過失傷害之構成,第二個是否有肇死致人受傷而逃逸。是否有過失傷害,涉及當時現場證據的事實認定,如果確實是對方自己來撞,而駕車者沒有任何過失,當然就不會有過失傷害之責任,這部份還有待確認之。第二部份,雙方肇事發生車禍傷亡事件,不論是否有過失,都要留在現場,要明知有肇事而離開,才會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若不知有車禍受傷事件,而過失離開,非故意離開,就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二、依題意,雙方原本已經達成共識,只差簽立和解書。後來似乎要重啟和解,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和對方耐心的和談,畢竟對方有提出刑事告訴的籌碼。一切還是依證據作最後的判斷,對方也不能沒有證據情況下,絕對認定你方有過失;其次,在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也是要依實際的損害作認定,不能漫天喊價。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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