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因業務縮減,所以裁減工廠所有員工,但留下一小部份財務人員處理善後。
對於被裁減之工廠員工,公司採取優於勞基法的規定給付他們遣散費。
想請問剩下的財務人員若將來也被資遣的話, 是否有法源或判例可要求公司比照先前被遣散的員工給付優於勞基法規定的遣散費呢?
謝謝您的回覆
A: 你好:勞基法只要求公司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付資遣費即可,倘若公司對於其中一部份人給予優於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費,要要求公司比照先前被遣散的員工給付優於勞基法規定的遣散費可能有困難,因為他對其他員工應無這樣的義務,目前實務上較難發現類此的判決。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