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學生,目前還在就讀高中。上個月我們宿舍遭小偷,嫌犯已經落網了,而最近我也收到了法院的通知書,需要出庭作證。然而,因為開庭的時間是在我平日上課的時間,我可能無法出庭,且我也確認過我的遺失物,和當初在警局備案的筆錄是一致的,所以,我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出庭呢?
A:
您好:
通知書上面會有法院的電話,以及承辦股書記官的分機號碼。
您可先打個電話給書記官,跟她說說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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