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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 抱歉,再次提問。

抱歉,再次提問。


朱OO 發問於 2012-09-07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你好,
應該是我說的不夠確實,別人建議我們去註冊的是網站名稱,例如目前此網頁的主抬頭,法律諮詢服務網,像是這樣子的一個名稱,因為怕日後被別人提前註冊走而導致醫些問題的發生,個人是在想說是不是有這個必要,因為目前在外面看來很多網站的名稱都是沒有註冊的,另外,在網路上面販賣自家公司的產品,在商標登記的這個地方是否有註冊351902飲料零售批發的必要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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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照您的再次留言,那應是涉及【商標註冊】問題。
有沒有必要提出商標註冊,
站在律師的立場,通常會建議提出申請,尤其目前的智慧財產權爭議越來越多,能夠取得一份政府機關頒發的商標證書,對您而言,並無不利之處;
但是,依照先前經驗,客戶考量的因素,通常另會涉及一些商業判斷(例如:是否有長期經營的準備、是否願意花資金/人力申請、維護商標等等),這部份只能由您自行判斷,恕無法依照留言直接給您具體建議,尚祈見諒。
如有疑問,仍建議考慮攜帶相關資料,與熟悉智慧財產權之律師當面詳細討論、規劃。
至於指定商品部份,如果您提供的商品販售服務,是與飲料類批發零售有關,建議您一併指定使用。
綜上,希望相關回覆內容對您有幫助。
聚智法律事務所 陳國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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