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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身份證被冒用入股,遭國稅局追討欠稅,該如何自保?

身份證被冒用入股,遭國稅局追討欠稅,該如何自保?


莊OO 發問於 2012-08-04 | 台北 |

Q: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前夫私下拿證件入股公司,日前收到國稅局追稅通知,才發現前夫公司結業清算積欠一筆營業稅,前夫已失去聯絡,遭國稅局追討稅務時才發現證件遭盜用入股,我是個公務員,不可能入股民間企業,事情是發生於民國95年間,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去澄清遭盜用證件事實?是否要向國稅局提出申訴或是需要透過法律途徑提告?那該如何提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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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cee69ed15d="莊小姐"]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前夫私下拿證件入股公司,日前收到國稅局追稅通知,才發現前夫公司結業清算積欠一筆營業稅,前夫已失去聯絡,遭國稅局追討稅務時才發現證件遭盜用入股,我是個公務員,不可能入股民間企業,事情是發生於民國95年間,請問我該如何自保去澄清遭盜用證件事實?是否要向國稅局提出申訴或是需要透過法律途徑提告?那該如何提告?謝謝![/quote:cee69ed15d]
您好:
一、您被追稅,應該不是股東身份的原因,應該是有被冒名擔任公司的董事職務,所以才會與公司負連帶的稅務責任。
二、假在該以公司掛名股東或是董事身份等資料,均未經過您的同意,就不須要負法律上的責任;不過,對於稅務機關來說,它並不知道這些事未經您同意,僅採形式的審查原則。首先,應向國稅局申訴說明實際情形;其次,就該董事或股東身份之不存在,要向法院提出一種「確認與公司之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於取得勝訴判決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將董事身份取消後,即可向國稅局請求撤銷該稅務處分;至於是否要就偽造文書部份,提出刑事訴訟,依人情事理判斷,請再行斟酌。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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