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一、法院已聲請裁定確定證明原找不到當事人本人,去年郤因火災清理而遺失本票如今已找到當事人到法院郤無法聲請執行其薪資如何補救?
二、同上當事人88年至92年間讀大學期間本人幫他學貨當保證人而其本人在88年至99年間銀行於其92年學業完成後並未對其追討債務,郤於99年宜接申請執行我本人保證人薪資未執行追討欠債當事之本人薪資,如今已查到欠債當事人尚有工作如何對銀行提出處理要求?
A:
[quote:aabd43276e="張"]一、法院已聲請裁定確定證明原找不到當事人本人,去年郤因火災清理而遺失本票如今已找到當事人到法院郤無法聲請執行其薪資如何補救?
二、同上當事人88年至92年間讀大學期間本人幫他學貨當保證人而其本人在88年至99年間銀行於其92年學業完成後並未對其追討債務,郤於99年宜接申請執行我本人保證人薪資未執行追討欠債當事之本人薪資,如今已查到欠債當事人尚有工作如何對銀行提出處理要求?[/quote:aabd43276e]
1.台端所詢問之問題並不清楚,如台端有本票裁定之正本者,且未逾消滅時效者,請據本票裁定聲請強制執行。
2.請與銀行商談,據情及理等二部分,商請銀行先向借款債權人追討。但,依法台端如為連帶保證人者,銀行卻得先向你追索,如商談不成者,台端清償債務完畢後,得向該債務人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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