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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判決勝訴後的下一步

判決勝訴後的下一步


張OO 發問於 2006-09-20 | | 資訊科技業

Q: 大律師,您好:


本人租屋給房客,此房客數月未繳房租後避不見面,房屋也未返還,本人因此提告
經法院判決後本人勝訴,要求被告需返還房屋及清償積欠之租金,請問本人下一步需如何進行?


目前房屋還不敢收回,若要收回房屋,還是要申請強制執行嗎?
有關積欠租金的部分,若申請支付命令,對方一再避不見面,也不接受法院傳票(躲起來了),是否能夠順利追討回來?
對方名下有不動產,需要申請假扣押嗎?
因為金額不是太大,我是否可去稅捐單位調出被告之稅籍資料、不動產及動產、銀行帳戶資料申請假扣押?
金額雖然只有區區20幾萬,但是對付這樣的人,還是不能讓他到處騙人~
所以想請 大律師指點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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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已經有確定判決了,可以持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命對方返還房屋及支付所欠之租金。
租金部分,可以先向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然後於聲請時請法院查封即可,不用再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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