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祖母今年已90歲,房屋登記在外祖母名下.育有六子五女,目前只有五舅與外祖母同住.但五舅並未照顧外祖母的生活起居.外祖母眼睛雖不便,但仍需自行處理自己所有的日常生活起居,包括煮飯.原本六位舅舅經過商談,決定由六舅回家住,以照顧外祖母的日常生活,但五舅在此經營家庭工廠,不願搬出自行租屋.且有朋友告訴五舅,房屋地價稅都是五舅在繳的,只要等外祖母百年後,房屋自然是五舅的,其它兄弟沒有繼承的資格.請問真是如此嗎?有何方法可以解決?(外祖母不願意賣房子)
A:
您好:
並不會因為房屋稅由您五舅繳納就影響其他人的繼承權。
除非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或您外祖母有特別的表示(遺囑),所有的遺產由六子五女平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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