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此情形房東可出租予他人嗎?

此情形房東可出租予他人嗎?


虔O 發問於 2006-09-15 | | 其他

Q: 律師您好~


最近因為想開店,看到一間要頂讓的店面,很喜歡
可是因為他本身有跟房東簽5年的租約,但他自己因為經營不善,開不到兩年就關門。
現在房東有意想出租,可是因為有簽約的關係,就沒有出租
可是他本身也付不出房租,也頂讓不出去,那房東有權力出租嗎?
不過又卡在他本身店裡有百萬裝潢,又合約還沒到期,那房東有權力嗎?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1246

A:  您好,
房東因為尚未收回房屋,就算與你簽約了,也無法將房屋交給你使用。
最好的方式,就是看房東是否以房租未付收回房屋,或是你與業者、房東簽訂合約,將營業的權利及承租的權利頂讓下來。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