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我司經營保健食品經銷,與他公司進貨一批原料,合約內容提到出貨廠商須保障商品"合法安全"性,但公司各於通路銷售後,經衛生機關抽驗後收到地檢署傳票,告知商品觸犯藥事法,以開庭多次
想請教律師,就刑事上對方廠商,是否已構成詐欺或背信?我公司是否可以就詐欺或背信提告?另外就民事告訴上需提出哪些?相關資料提出賠償,另外如後續法院裁定相關刑責,該如何要求對方公司負責人負責
勞駕大律師百忙中閱讀,敬祝: 商 棋
A:
1.關於您現在所面對違反藥事法部分之刑事偵查,建議將上游廠商所提供您的資料,包括合約或相關的檢驗報告,均提供給地檢署,以減輕甚至也可能免除您的刑責。但需注意者,此種案件通常也會衍生行政裁罰。
2.至於上游廠商對您因非為您處理事務,構成背信的機會不高;但是否為詐欺,則應看上游廠商與您的合約、是否對您曾經作過的保證,導致您限於錯誤而進貨而定。
3.在民事的部分,您的損失,若上游廠商有責任,則當應可以請求其賠償。
以上回覆若有任何問題,敬請指教。
陳志隆 律師
02-2577-4352 #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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