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敬啟者,
首先感謝 貴網站提供的法律諮詢服務.
我的公公於10月10日過世, 公公他中風24年, 由我婆婆(亡者配偶)細心照料, 雖全身無法自行活動, 但頭腦非常清醒. 中風24年來, 公公的母親完全不聞不問, 還被其兄弟等陷害, 拖垮我公公的公司財務, 並奪走公款.
現在, 我公公過世了, 據查民法相關之繼承人之順位, 第一順位:配偶, 第二順位:子女, 第三順位:父母, 第四順位:兄弟姐妹
請問,
1. 亡者遺有配偶及子女(第一順位及第二順位都存在)時, 一定也要分配給其母親嗎?
2. 要不要分配遺產給亡者母親, 是否受到有無使用"亡者遺有母親時, 遺產可有抵扣額100萬元之額度"的影
響?
以上請教, 感激!!!
黃小姐
A:
您好,
1、被繼承人死亡後,有配偶及子女,則母親則無法繼承。
2、遺產總額之扣除額,與繼承權無關,遺產稅於計算遺產總額時,雖因遺有父母而各得扣除一百萬元計算,惟此乃公法上遺產稅課稅總額之計算,與民法之繼承權利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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