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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債子還


小O 發問於 2012-04-12 | 桃園 | 服務業

Q: 本人父親去世八年了,,最近銀行通知要我們子女償還父親留下的17萬卡債,

當初父親意外去世時,,不知有這筆債務,也沒去申請拋棄繼承,,如今17萬對我們來說金額太大,無力償還

請問律師有方法可不用去付這筆錢嗎??或有什麼好方法能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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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佩芬

律師

A:  倘令尊去世時,您未成年,則可試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1條第2項: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
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能於修正施
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
,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上述條文所稱「顯失公平」主要將以如履行繼承債務影響將該繼承人之
生存權及人格發展時為斷

倘令尊去世時,您已成年,則可試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3條第2項: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
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
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
且由其繼續履行繼承債務顯失公平者,於修正施行後,以所得遺產為限
,負清償責任。」

又上述條文所稱「顯失公平」將以繼承人與繼承債務發生之關連性、繼
承人有否於繼承開始前自被繼承人處取得財產,及取得多寡為判斷之準
據。

台端或可據該等規定以為抗辯,以上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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