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賣屋款兄弟姐妹收款證明

賣屋款兄弟姐妹收款證明


美O 發問於 2012-04-02 | 台南 |

Q: 您好,我們賣了祖先的房子,屋子所有權人為大哥和大姐,售出後的錢要四位兄弟姐妹均分,我們要寫文書證明各自都有拿錢了,避免日後有人不服,是不是一定要公證才有法律效力呢?另外代書幫我們寫的話,具法律效力嗎?像這樣的案件,大約要多少費用呢?謝謝您

瀏覽人數:482

A:  您好:
你們的契約僅要經過大家的共同議定,就有法律上的效力,並沒有一定的要式,不一定要請代書寫,也不一定要經過公證。但是,如果日後衍生了爭議,有書面或公證在證明上會比較容易。公證的另外一個效力,是可以在契約上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的條款,可有效省去訴訟曠日廢時的程序。費用上可洽各法院公證處或民間公證人。
-----
令珩法律
溫令行律師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