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去年在批發網買商品在網拍上賣
結果最近收到通知
保智大隊員警說去年我賣的那一個產品是仿冒品
要我去做筆錄
我很訝異
因為只是個國內卡通商品批價40
我賣60
完全沒想到是仿冒品
一般書店都可以看到這卡通
我非常擔心 害怕
我竟然犯法了
另外我還有在別的通路賣了1個
這樣我的刑責是不是會加重??
我非常後悔 後悔自己的無知 我從沒犯過法
當我收到通知後也立即將賣的東西下架了
不敢再販售
請幫我給我些建議
讓我能減輕刑責
A:
您好:
通常這類型的微罪,只要坦承,檢察官大部份都會給予緩起訴處分,這樣就不會起訴到法院去判決了!所謂緩起訴,就是暫緩起訴的意思,緩起訴處分書會規定在一定期間不要再犯罪,就視同不起訴處分,也可能緩起訴會附加一些條件,例捐幾萬元至國庫,或是社區服務等等;原則上,並非大量侵犯商標權,且侵權結果亦屬輕微,檢察官都會酌予考量的,勿太擔心。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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