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公司販售商品為衣物、床單等類,消費者購買商品後,於十四天內可更換商品,但若有穿過、洗過、髒污、異味、破損等恕不換貨。當消費者於十四天內拿商品來換貨時,如果是外觀上可見之瑕疵如髒污、破損等較容易判斷,與消費者間比較不會有爭議。但若商品因有異味而無法退換貨,則該如何證明或處理?例如,多位員工皆認為可以明顯聞到異味(如霉味),但消費者堅稱沒有聞到,並揚言如不換貨就要告我們,請問屬於異味瑕疵之商品糾紛該如何舉證及處理?謝謝!
A: 您的問題應該不是指產品本身有異味瑕疵,而是客戶購貨後欲退貨,貴公司認為有異味而懷疑有使用過或遭受污染。此時所涉問題為將來爭議發生訴訟時如何舉證,如有必要,最好找非貴公司員工之客觀第三人來體驗,如果客戶仍不接受,就找民間公證人來作體驗公證吧。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