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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員工擅自刪除公司電腦重要資料,怎辦?

員工擅自刪除公司電腦重要資料,怎辦?


楊OO 發問於 2006-09-05 | | 商業流通業

Q: 鄧律師 你好


日前發現新進員工(已將資遣)因不服主管管理,竟挾怨將公司電腦部份重要資料移除及刪除,以致造成公司重大困擾及損失!
本人念於此人年紀輕輕(剛從大學畢業),不願見其留下人生污點,於是在9/5日領薪資(此部分依照勞基法規範辦理)時,再次告知要知錯能改,還公司一個公道,本人將不予追究.....等,豈料對方竟打死不承認。因此,希望能透過法律途徑要求還原事件真相,請問:
一、由於此人自進入公司近一個月,時逢忙碌期間,因此未能察覺到離職(8/31)都未簽字相關公司文件,其中包括保密約定條款,如果對其提告是否能成立?
二、目前針對其在職期間所使用的電腦透過檔案救援軟體進行搜尋,已明確查出其所刪除的檔案的日期,這些資料能否作為日後訴訟的佐證資料?
三、此員工在職期間私下安裝遊戲軟體,經主管發現予以告誡,雖已於當下移除,卻對其主管心生不滿,導致於日後離職時惡意刪除電腦資料,對此,有無其他方法對其懲戒?
四、我是否要馬上委託專業律師或自行先將其存證信函寄出,以利日後訴訟參考?


敬請提供一些意見,感激不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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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的電腦資料是公司的資產,如果員工沒有刪除的權限卻任意予以刪除,可能會有民法侵權行為及刑法業務侵占罪的問題。民法侵權行為規定需在知悉後二年內對於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而刑法業務侵占罪的追訴期則為犯罪行為終止後二十年內皆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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