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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被逼死了


許OO 發問於 2011-12-18 | 台北 | 服務業

Q: 先生為他哥哥做企業信用貸款五百萬作連帶保證人,96年因無法正常繳息故先生自96年被法院扣新至今;100年11月債權銀行向法院提告要我們夫妻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因為我自有一間結婚前兩個月購買登記在我名下的小公寓,繳款期限20年已繳了10年,想請問錢是我大哥拿去用的,我們只是連帶保證人被扣薪的這幾年都已經非常不好過了,銀行資料顯示我們保證債務還有5,145,452元及728,488元暨其利息及違約金,就是說我們這幾年省吃儉用所還得連利息都不夠,要解決這條債務只能等我們夫妻進棺材我們的小孩辦理放棄財產繼承權,這債務才能從世界上消失;這樣我們只能說一輩子就為這債務而活,也要為這債務而死。誰可以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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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雖對銀行申請法院改定你們的夫妻財產制,但是必須改定後債務人是有財產的,才可以強制執行。因為債務人有財產,例如薪資,所以得以被扣押。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或沒有工作所得,就不會被扣押。另則,因為已經擔任連帶保證人,銀行也已經取得可以強制執行的命令,所以法律上債務人責任難以免除。但是,若債務人經長經執行無財產時,有時銀行會和非主債務人作大幅讓步的協商。其後,可視情形再與銀行協商和解,以利爾後生活。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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