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
您好!本人於多年前與朋友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該公司股東兼董事(非董事長),近年來因理念不合,
本人想退股,且本人亦不打算追討所投資金額之股份,請問律師,本人退股仍須經過該公司董事會同意嗎?還
是只需做書面聲明即可?
A:
[quote:451f979870="洪先生"]律師:
您好!本人於多年前與朋友成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該公司股東兼董事(非董事長),近年來因理念不合,
本人想退股,且本人亦不打算追討所投資金額之股份,請問律師,本人退股仍須經過該公司董事會同意嗎?還
是只需做書面聲明即可?[/quote:451f979870]
您好:
有關投資股份部份,您的身份是股東,有關擔任董事部份,您的身份是董事。有關退股部份,不須要董事會同意,您得自由轉讓予第三人;有關董事部份,與公司是委任關係,您只要向公司表示終止委任關係不再擔任董事,就終止雙方的董事關係。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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