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收到高等法院傳票, 其著明"被傳人" 是甚麼意思?
希望能得到答覆
謝謝!
蔡美玲
律師
A:
您好:
傳票上所註記的「被傳人」就是指被通知人之意思,但一般傳票上應該還會更進一步註明「被傳人」之身分,也就是說通常會註明「被傳人為…」,可能是「被傳人為被告」,也可能是「被傳人為證人」或是「被傳人為告訴人」等等不同之身分。
如果,您所收到的傳票上確實沒有註明,可以依照傳票上面所註記的電話,打電話向該股書記官查明您在該案的「身分」,但關於詳細的案情,通常法院就不一定會在電話中詳細告知,還是必須按時出庭,才會知道法院為什麼要通知「被傳人」到庭。
林達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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