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要資遣我非但不開非自願離職書也不給予遣散費!且薪水高薪低報!還有加班都用補修方式從!我應該怎麼寫純正信函
A:
[quote:ebed51abfe="如如"]公司要資遣我非但不開非自願離職書也不給予遣散費!且薪水高薪低報!還有加班都用補修方式從!我應該怎麼寫純正信函[/quote:ebed51abfe]
您好:
一、如果雇主有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致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在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主張終止勞動契約,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二、存證信函寫法大略如下:
○○○公司敬啟:
1、敘述公司有違法解雇等事由,說明有侵害勞工的權利。
2、依上述勞基法規定,主張無須預告而終止勞動契約。
3、計算雇主應給付之資遣費及說明欲主張的權利事項。
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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