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我收到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通知書,案由是說我違反了商標法,但我不敢確定他的真實性所以也沒打電話去問是因為什麼所以違法,這種有可能是詐騙集團所為的嗎?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是住台北但通知書上面的應到處所竟然是高雄!? 這是有可能的嗎? 另外因為他要我到的時間我剛好人在國外,是可以先提前跟他約其他時間嗎? 警察方面會覺得我是想逃避嗎?? 我真的超無助的~唉!!! 謝謝您的回答唷!
A:
[quote:d8ee7d8a8d="無助的路人"]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就是我收到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三中隊通知書,案由是說我違反了商標法,但我不敢確定他的真實性所以也沒打電話去問是因為什麼所以違法,這種有可能是詐騙集團所為的嗎?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是住台北但通知書上面的應到處所竟然是高雄!? 這是有可能的嗎? 另外因為他要我到的時間我剛好人在國外,是可以先提前跟他約其他時間嗎? 警察方面會覺得我是想逃避嗎?? 我真的超無助的~唉!!! 謝謝您的回答唷![/quote:d8ee7d8a8d]
您好:
一、如果要確認是否為真正司法警察之通知書,可直接打電話至該單位之電話作查詢。
二、如果約該談時間確實有事而未能應訊,可先打電話給承辦人,說明希望展延應訊日期。若不想打電話,可檢附該期間有事之證明文件或資料,寫一個聲請狀寄給該承辦人請假。原則上有正當事由未到,承辦人會另行通知再行製作筆錄。供予參酌,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