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想知道跟智財權權力取得有關的法規跟要件種類
可以稍微解釋大概內容嗎?
謝謝:)))
A:
您好:
謹就您來函所詢問題,答覆如下:
一、目前主要的智慧財產權為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其他則尚有營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局、植物品種保護等權利。
二、以前三種主要智慧財產權而言,分別需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之規定取得保護,另公平交易法有部分條文亦與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相關。其中專利、商標需向政府機關申請註冊獲准始能取得保護,以專利權而言,需符合新穎性、進步性、產業上利用性才能取得註冊;商標權則必須具識別性並指定商品或服務之類別,且並未構成商標法第23條不准註冊之事由。以上二種主要智慧財產權都是採「先申請主義」。至於著作權則是採創作完成主義,亦即不必經登記即取得保護,但仍須該著作合乎原創性及創作性之要件。
三、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有任何問題,可電:(02)2706-6566黃世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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