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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報薪資


張OO 發問於 2011-09-27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朋友的公司老板利用人頭逃漏個人所得薪資(利用的人頭從未到公司上班) 這樣行為是否已經構成背信違法
因為這老板之前已有前科,法院已來函債權人要求薪資扣除1/3
所以為了逃避法院債權人扣薪資,所以自己低報薪資而用自家人頭做其他薪資
那公司其他股東是否可依法舉發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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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c91ddb7b4d="張先生"]律師您好:
請問朋友的公司老板利用人頭逃漏個人所得薪資(利用的人頭從未到公司上班) 這樣行為是否已經構成背信違法
因為這老板之前已有前科,法院已來函債權人要求薪資扣除1/3
所以為了逃避法院債權人扣薪資,所以自己低報薪資而用自家人頭做其他薪資
那公司其他股東是否可依法舉發
謝謝律師[/quote:c91ddb7b4d]

您好:
您來信所提之內容恐涉嫌偽造文書罪責,
若所述屬實,除可向主管機關勞工局為檢舉外,也可向管轄所在之地檢署為告發,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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