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3個月前我們公司和網路廣告平台合作販售電風扇,二個月前出貨完畢,現在我們正在結算貨款,因為這次合作我們彼此雙方都沒有賺到錢,在合作前網路公司有請我們寄三台樣品機去給他們,當時依稀記得彼此有提到樣品機之後在結算時會算貨款給我們,這是在電話裡有提起所以沒有白紙黑字記下來,可是現在要結算貨款了,他們說樣品機要寄回來給我們,樣品機要退錢給他們且寄回來的運費也要我們出,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樣品機的歸屬到底是怎樣?如果以7天鑑賞期來說,早就過了,這還能退還給我們嗎? 對於樣品機的問題我很疑惑,請不吝給予解答,非常感謝!
A:
[quote:92658f3add="洪紹瑜"]3個月前我們公司和網路廣告平台合作販售電風扇,二個月前出貨完畢,現在我們正在結算貨款,因為這次合作我們彼此雙方都沒有賺到錢,在合作前網路公司有請我們寄三台樣品機去給他們,當時依稀記得彼此有提到樣品機之後在結算時會算貨款給我們,這是在電話裡有提起所以沒有白紙黑字記下來,可是現在要結算貨款了,他們說樣品機要寄回來給我們,樣品機要退錢給他們且寄回來的運費也要我們出,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樣品機的歸屬到底是怎樣?如果以7天鑑賞期來說,早就過了,這還能退還給我們嗎? 對於樣品機的問題我很疑惑,請不吝給予解答,非常感謝![/quote:92658f3add]
您好:
如果是合作契約,可能不適用消保法之七天鑑賞期的規定。因此,在本件所涉及的合作契約內容,依所述情形,雙方已說明樣品機是要算貨款結算予貴公司,即表示雖屬樣品機,但因已出貨予對造公司,所以事後不予退回貴公司,若依台端所述合作契約內容,對造公司是不能退貨請求價金的。其次,本件不適用鑑賞期之規定,因為雙方是商業合作,不是消費。再其次,適用於消保費鑑賞期規定,才有廠商負擔運費之問題。但是在本案件,既然不能退貨,就沒有負擔運費的問題。只不過雙方未有書面文字,因此,在證據上及解釋上,雙方都可能會有所爭議,就有待後續之協商解決。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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