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清算時若懷疑負責人作假帳.除了查帳外能否請其提出私人存摺查證?
A:
鄭小姐/先生
公司清算懷疑負責人作假帳,查帳時原則上是不能要求查閱私人存摺,理由如下:
一、 公司股東(有限)或監察人(指股份有限公司)查核公司財務報表,其對向是公司之財報、帳冊、憑證,不包含負責人私人存摺,您要先有此一概念,除了有明確證據証明公司款項入負責人戶頭,在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時,請求檢察官命其提出或函調存款戶往來明細表。
二、 就清算實務,公司向法院聲請清算時,在聲報清算人就住時就應附1.資產負債表2.損益表3.財產目錄,及股東或監察人查核意見書,如您有意見,可以在開會時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查明清算案號後,具狀表示質疑之意見。
三、 財務報表、帳用憑証之勾稽查核,依最高法院及實務見解及經濟部函釋是可以查核401表、存摺等,再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進銷存表、應收帳款、票據、應付帳款及票據及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對比,應不難查出公司之款是否存入私人戶。如委請有經驗之律師會計師查帳,由其出具查核報告書,詳細分析及附證據,可以說服法院同意進一步之追究。
四、 如何查核您可參考最近稅旬刊出之查核帳冊憑証之訴及假執行。(由本小律師提供之淺文)
羅美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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