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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有關工作未滿一年離職要罰錢

有關工作未滿一年離職要罰錢


Anonymous 發問於 2011-07-25 | 高雄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本身為補教業老師合約才剛簽 工作契約中有一條人事保證 工作未滿一年 帶一個班要罰一萬 本人有七個班 要罰七萬 但是上班三天就已覺得不合適 並發現鐘點費比兼職老師低許多 並且薪資與當初所談有差入 請問現在任職未滿一個月 想要離職 公司一定可以罰我七萬嗎?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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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原則上若雙方簽立之契約無違反公序良俗等情形,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可能會被認定是有效力的。然則,關於契約的公平正義,法律還是要考慮,因此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因此,如果對方真的提出訴訟,可以盡量說服法官,說明賠償的約定不公平且太高了,由法官作衡平及公正的酌減。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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