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有間服飾店想頂讓!我也依二房東要求(提高租金)找到合適頂讓我店面的人,二房東完全無空窗期也無任何損失,結果房東還要扣我二個月押金說我提前解約! 請問頂讓也算毀約的一種嗎? 之前合約就有註明可以頂讓,如果他執意要如此,我有何種應變方法讓他不扣我的押金,非常謝謝你!
A:
[quote:18668b90f0="陳小姐"]我有間服飾店想頂讓!我也依二房東要求(提高租金)找到合適頂讓我店面的人,二房東完全無空窗期也無任何損失,結果房東還要扣我二個月押金說我提前解約! 請問頂讓也算毀約的一種嗎? 之前合約就有註明可以頂讓,如果他執意要如此,我有何種應變方法讓他不扣我的押金,非常謝謝你![/quote:18668b90f0]
陳小姐:
您好!
一、雙方權利義務須依契約條款決定,若合約上已經特別約定可頂讓該店面,在沒有違反其他約款或造成二房東損失之情況下,其執意要扣您二個月的押金,似乎並不合理。
二、若您與二房東無法協商解決,建議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不成立再起訴請求返還押租金,以解決本件糾紛。
三、以上意見,請卓參,謝謝。
張衞航律師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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