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情發生經過是
前年二月 我和A在網路上購買商品
2/1我匯款後 遲遲沒收到商品
2/5 2/13 2/15這幾日我都有在網路上詢問對方是否已經出貨
對方一下說馬上出貨 一下說已經出貨 後又說先寄部分給我 每次詢問的回答都不同(網路上還留有文字憑證)
我後來生氣了 請對方退款 並在評價寫說:請問你是詐騙集團嗎?說要退款也沒退 說要寄出也沒寄 請各位網友小心!!
結果對方火大批哩啪啦留了一堆不雅字眼(網路公開評價上) 且仍未退款~
後來到了2/22 等於是我匯款後的22天 我都沒收到他的商品或是退款 我才報詐欺案~
在偵查庭上 檢察官對被告說:我前幾天有打電話叫你在開庭前退款給對方 你退了嗎?
對方說:退了~
我那時很納悶 因為我一直沒收到退款
後來才知道 我前幾天有收到一封用"英文"寫的信封的限時掛號信 因為當時覺得奇怪 所以一直沒打開閱讀
原來對方故意用英文寫信封 裡面是夾給我的退款
檢察官當場很生意 他罵被告說:退款沒誠意 故意用英文寫讓人混淆視聽是怎樣?你不要以為你退款就沒事!!金光黨騙人錢 被抓之後再退款 這樣就沒犯罪事實嗎?
最後在檢察官的勸說下 我只要求被告當庭道歉 我就撤告了~
但沒想到 我撤告後 對方消張跟我叫囂 以為我拿他沒辦法~
所以我又告了他公然侮辱 因為他在我的評價上寫滿汙辱性字眼
對方已經起訴 今天在庭上 檢察官勸我退一步 看可不可以和解
我想說繼續打官司下去 我也很累 想說叫他賠錢就算了~
最後在討價還價下 以一萬三成交
但對方說 三個月後才要支付 所以這場公然侮辱的官司 我尚未撤告 我要求收到錢再撤
結果開庭結束 對方來跟我威脅
他說 要告我民事!!
因為我當初先在評價上寫說:請問你是詐騙集團嗎?說要退款也沒退 說要寄出也沒寄 請各位網友小心!!
事情發生至今 已經約一年半 他已經告不了刑事公然侮辱 所以他要直接告民事!!
所以我想問
1.當初他拖欠我的物品那麼久 且一下說要退款 一下說要寄出 說詞反覆 我難道不能合理懷疑對方是詐騙集團嗎?這有涉及公然侮辱嗎?評價本來就是要事實呈述購買經過 給網友參考~我當初收不到貨也沒收到退款 我當然要請網友們提防小心~請問這樣真的有公然侮辱嗎?就連當初告詐欺案 檢察官當庭都說 不是說退了錢就代表沒有詐欺事實(因為對方是直到接到檢察官的電話提醒 才在開偵查庭前退款給我 不然他原先根本沒想要退款給我)
2.對方已經告不了刑事 公然侮辱可以直接告民事嗎?大多不是都先告刑事 刑事成立 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3.刑事中 如果沒有反罪事實 卻被對方告 可反告對方誣告 如對方可"直接"告我民事 但我無犯罪事實 民事也沒成立 對方還害我浪費時間和金錢跑法院 請問可以反告對方嗎?是以何種法條反告?
4.如果對方真的告了我民事 雖然我被他公然侮辱這部分刑事已答應收到他的和解金 就會撤告~那如果他真告我民事 是否我也可以反告他民事 畢竟他罵我的部分我更有證據 全部都是謾罵和髒話 且他還收到刑事起訴書~
謝謝律師
A:
您好:
茲就提問簡要回覆如后:
一、依題旨,應該不會成立誹謗或公然侮辱,因你係依據事實來質疑對方,並非無中生有,且事後你確實依此向對方提告,並經對方退款後和解而撤回告訴,是以在主觀上並無毀損他人名譽之不法意圖。二、若對方欲提起民事求償,僅能主張侵權行請求損害賠償,惟請求權時效為2年,如前述,你並無故意或過失侵害其權利或名譽,若對方就侵權事實無法舉證,則無法請求賠償。三、另因人民有訴訟之權利,故對方提起民事訴訟,你為維護自己權益而出庭應訊,故顯無法以浪費時間和金錢跑法院為由而反告對方。
謹提供法律意見如上,敬請參考。
蔡雅蓯 律師
創建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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