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如果當初合夥契約書上有載明,股份之轉讓需由原內部股東承接,不得找外部人士接手,對這方面的規定,是
否有效,因為我現在想退股,但原股東沒承接的意願,我想找第三人來接手我的股份,又有人不同意,不知還有沒有
其他方法,讓我可申請退股 謝謝
A:
您好:
若是股份有限公司,則股份可以自由轉讓,若是有限公司,則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
假若該公司是屬於有限公司,則需盡可能詳商股權轉讓事宜與價格。
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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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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