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是個小型傳統製造企業的老闆,有一名員工從青年時期就待在公司,他是"以件計算"的員工,所以從以前到現在都是以勞保費的全額計算他每個月的勞保費,於2年前因為經濟不景氣,故公司沒有事情做,所以他就去和公司相同事業上班,勞保還是繼續"寄保"在我的公司,因為他於離開公司之前有積欠公司費用,他明年就會在公司就保滿25年可以請領退休金,他這2年的勞保費都沒有支付,加上之前所積欠的費用數目還蠻龐大,有40-50幾萬左右,但他都沒打算解決,請問我該如何解決呢???
謝謝律師
A:
陳先生您好:
1.您的處境,是許多傳統產業中小企業主共同的問題,也突顯經營的難處,辛苦您了!
2.您所述員工積欠公司款項 ,以公司名義向其催討,仍不清償,應循法律程序催討,每項債權均有其追討時效,希望您儘速催討,以免債權罹於時效或該員工辦理退休找不到人等問題.
3.至於您所述勞保問題,該員工若確實不在貴公司任職,仍以貴公司為投保單位累計年資,甚至是由貴公司為其繳納全額勞健保費用,將來衍生問題複雜棘手,縱使進入訴訟程序該員工仍有爭議空間,相信該員工亦深知此點,是以無意給付費用,建議您去函詢問勞保局(主管機關)確認加退保事宜,以免日後問題叢生.
4.以上回答,謹供參考,希望您能順利處理此經營問題.
陳欣佑律師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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