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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後老闆遲遲拖欠薪水

離職後老闆遲遲拖欠薪水


張OO 發問於 2011-06-17 | 嘉義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於營造業擔任品管工程師,2月底任職於某私人營造廠,未簽訂任何協議資料,工作半個月左右老闆的姐姐(於工地擔任勞安人員)與老闆兩人間發生衝突;因故而常以言語刁難、指派勞重體力活威脅本人要聽從其指示(選擇廳從姐姐而不是聽從身為老闆的妹妹);因此我於3月中時口頭告知老闆於月底離職。

三月底將手頭工作書面文件電腦資料交接準備妥當後,便不再上班。二、三月的薪水都有順利領到。然而因工地甲方要求營造場立刻補派品管人員,因此老闆及老闆的父親一直打電話來要求拜託一定要回去幫忙,直到找到品管人員替補,並確定最慢只要幫到五月底....但我已經參予補習國考等相關專業,因而無法全天候上班;談妥薪資及上班每週及每日時間後便開始上班,直到五月底手頭及資料工作交代好才不再離開。

然而領薪日到了薪水並沒有依約定匯入....傳了簡訊、打給老闆說會給....但是一再拖延後來甚至不接電話,請問該如何處理?是否要寄存證信函?(我的牌照依舊被掛在營造廠,並沒有依約定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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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雇主必須依勞動契約,按時給付薪資給勞工,若雇主違約未按時付,可寄存證信函催告其履行,若再置之不理,只好向法院提出訴訟或聲請發支付命令請求雇主給付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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