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A對B暴力恐嚇及妨害名譽等不斷
然A與B完全不認識
概因A是受其父母的不實言論而替家人出氣
事情越演越烈,越來越火爆,警察都不知道如何處理了
B想聲請調解,但卻不知道A的身份,只知道是某人兒子
警方以個資為由礙難提供
這樣還能提出聲請調解嗎?如何救濟?對造人身份不詳時
事情越演越烈~~~身心精神工作飽受威脅
謝謝律師
律師
A:
您好:
如果因為個資的緣故,無法取得個資,要申請調解,確實有點困難。
但如果你可以確認他家人的個資,應該可以先以他的家人為調解的對象提出申請。因為從你的描述聽起來,既然提供不實言論的是他的父親,在民事法律的角度看來,可以先認定他和他的父母是共同侵權行為人,以此作為事實和理由,並在稱謂中暫時以「被告 被告某某之子」註明年籍俟調解時訊問被告後補正,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應該還是會受理你的申請(聲請)案。
另外,因為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的罪,也就是提出告訴後,還是可以撤回告訴。所以,如果事情緊急,也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若是嗣後雙方和解,再撤回告訴也不遲。但要記住告訴乃論之罪必須在知悉犯人6個月內提告,所以,如果你已知悉其父母是何人,而且可以推論是其父母指使他進行妨害名譽的犯行的話,應該可以認定他和父母都是共犯,你可以先針對其父母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等到開庭時,他父母就一定要說出兒子的年籍,你再補就兒子提出告訴即可。
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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