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教您
有限公司的股東最多可以到21個人 請問這是正確的嗎?
有限公司的某個股東因理念與其他股東不同 想"退股" 但是又找不到買家買他的出支額
於是就放聲 他要將自己的出資額分給100個人頭 讓公司一天到晚要變更登記&沒辦法開成股東會議(要鬧場)
請問股東要出資額轉讓 最多可以轉給幾個人? 多少出資額就能當新股東? 或是還有哪些限制?
謝謝律師
A:
李先生/小姐: 您好
您的問題敬復如下:
1. 舊法規定有限公司股東最多21人,90年修法已無最多人數限制,此請參考公司法第二條、第九十八條規定
即明。
2.有限公司股東想讓與出資額,應得全體股東(想出讓者不計入)過半同意,不是他想轉讓就可以轉讓的(請
參考公司法第111條),另想讓給100人也不是他能決定的。
3.股東轉讓出資,轉給多少人沒有限制,但要依公司法第111條之程序,不必在乎他放話。
4.另請參考最高法院85年台上321號、83年台上1608號民事判決,經濟部96.1.3經商09502082010號函釋。
美棋商務財稅律師事務所
羅美棋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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