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以下是我找網路範例修改的
因為案件還沒送去開庭
所以應該沒有案件編號吧?
還是需要自己去查?
第四、五條是我個人加上去的
其他部分有稍微改字
不知是否可以?
立和解書人○○○(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茲就乙方破壞甲方名譽一事,雙方達成和解,訂立條件如后:
第一條:
對於甲方所受損害,乙方願意賠償甲方新台幣(下同)○○○○○○元,於本協議書簽訂時交付之。(或於和解書簽立時支付頭款○○○○元,餘款分○○期,於每月○○日交付甲方)
第二條:
乙方同意自民國○○年○○月○○日起為期六個月,於○○論壇校長室及個人簽名板刊登道歉啟事,內容如下「本人一時失誤破壞會員○○名譽,蒙會員○○○原諒不予追究,本人於此向○○○表示最深知歉意及歉意。道歉人:會員○○」。
第三條:
甲方同意於乙方賠償(刊登)完畢後,並放棄本和解書以外其他民刑事請求權。
第四條:
甲方及乙方和解後,往後如有相似毀謗照片或言論,不論公開或兩人以上私人空間散撥,乙方將為主要嫌疑人接受調查。
第五條:
甲方及乙方和解後,甲方如有受到乙方或他人任何報復行為,不論人身攻擊傷害或個人財產損壞,乙方將為主要嫌疑人接受調查。
第六條:
前揭條件係雙方同意訂立,乙方如有一期遲延或違約,則本和解契約自動失效,乙方願無條件給付違約賠償金100000元予甲方,並由甲方依法律途徑處理。
第七條:
本和解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謝謝律師
A:
您好
您的案件是否已提出告訴?若有的話,應可以向地檢署查詢是否有分案了。
其他應修改部分條款建議如下:
第三條:
於乙方完成本和解書第一條、第二條之賠償後,甲方同意就本事件日後不得再對乙方為任何民、刑事之主張或請求。
第四條:
甲方與乙方和解後,往後如有類似之毀謗照片或言論,不論是否散佈於公共空間或私下場合,或於網路上,甲方均得依法訴追,乙方並應付賠償之責。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和解後,甲方如有受到乙方或他人任何報復行為,不論人身攻擊傷害或個人財產損壞,甲方得依法訴追,乙方並應付賠償之責。
以上請參考。
李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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