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1.學生課堂上習慣罵髒話,如考卷78分,隨口"之巴,之巴…",問她,她反口說只是說分數而已,試問,在法律上,這位學生是否已觸法,我該如何教小孩法律常識。
2.學生下課與同學在走廊聊天,隨口"乂你娘、之巴、等髒話,這樣有無觸犯法律?
謝謝律師
A:
您好:
一、就法律的技術性分析而論,如果學生只是自言自語或互相玩樂,沒有對象的陳述,是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也是說沒有「被害人」,所以不成罪,至多認為沒禮貌而已。
二、就此大問,三言二語未能盡述。僅能說「導之以德、有恥且格,導之以政、民免而無恥」。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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