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老公是在一家電子業上櫃、上市公司擔任協理,公司目前將他列入為公司內部人即為經理人,但他沒有持有公司的股票(配偶、子女也皆沒有持股),想請問若他之後想離職而去從事同業的工作需要公司董事會通過嗎?或者需要什麼程序流程才能辦理離職?麻煩您的回覆,謝謝!
A:
您好:
一、公司經理人與公司之間,是委任關係,經理若卻終止委任關係,得隨時向公司為意思表示即可。
二、有關經理離職的重點,不在於申請的流程,而是在於原初雙方簽立的工作或委任契約的內容,於離職後是否有競業禁止、違約賠償、違反董事會決議等等問題,因此,在討論該離職問題時,應先確認離職後是否會產生其他無關責任,始為本件重點。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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