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收到法院扣薪的公文
上面只寫扣
請問有法條敘明這所謂薪資三分之一是實領所得或應領所得呢
還有有包含每年才領的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嗎
這些在法律上有寫明嗎
感謝回覆
A:
彭先生您好:
所謂扣薪三分之一係指實領所得,當時也包括年終獎金與績效獎金,法文規定為三分之一,在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係扣押公司發放給您薪資總額的三分之一.
陳欣佑律師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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