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有簽立本票 但時間到不還款 對方不接電話 不理會 要怎樣處理
本票金額 3400元 我要如何地 取回 詐欺 還是要民事
可以用 詐欺嗎 或者是民事 因為金額只有3600元 覺得這是辛苦錢 但跑這一些法律程序 是否不划算
A:
簡先生:
1.就民事而言,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需繳納規費新台幣500元,取得本票裁定執行名義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則需繳納千分之8規費,但不保證能執行得到財產.
2.若就刑事詐欺告訴而言,雖然不用繳納規費,但需書寫狀子與定期開庭.
3.是否值得,還是請您自行衡量.
陳欣佑律師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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