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外勞在假期間在外受傷,雇主需要負責嗎?
拜託律師給我ㄧ些指點
謝謝
A:
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勞工保險分左列二項:一、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七種給付。二、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殘廢及死亡四種給付。」
勞動基準法第8條之規定:「雇主對於僱用之勞工,應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其有關安全衛生及福利事項,依有關法律之規定。」
是以,雇主原則上只要對於員工在職業上之災害負責,倘非職業災害,則為勞保給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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