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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7天鑑賞期 買家要求退換貨 否則要告我


李OO 發問於 2011-03-31 | 高雄 |

Q: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 行業別因為沒有我的選項所以我沒填寫 我是待業中..

我有在做開賣場做代購的事情
半年來 接不到10幾個單
玩票性質 到也沒什麼賺

前陣子 幫人代購中國的衣服
他19號就收到了
收到後就跟我說
這件還有沒有其他款式
他朋友也想買
接著就消失了

直到昨天(收到商品第11天)
他忽然出現說 他的衣服袖子壞了
他已經穿出去 也在衣服上加工過
昨天穿出去的時候
發現有線頭
所以翻過來看
就看到袖子裡面有一大塊補過的痕跡

我也向廠商詢問
廠商告知 事情都過了大半個月
說不定是他自己用的
所以也不肯退換
後來說 如果他自付運費 廠商願意更換

我把這件事情轉告對方
沒想到對方跟我說
"我知道我已經有穿出去過了,也有加工過,但每樣商品都有他的售後服務
就算商品過了他的退換貨期限,至少也有售後的服務,更何況我才買2個星期不到
你說賣場是接受任何理由退換貨,難到要我到消基會去投訴嗎?
商品本身就有問題廠商不解決還要我們自付來回件的運費,
而且並不是我不在退換貨期限裡沒有提出來說,而是我不小心發現到的,
我只能接受寄回去的運費,寄回來的運費請廠商負責,
不然我就會到消基會投訴,我不想這樣做,
但希望你能幫我向廠商說明!"

剛剛他又說
由於我出貨前 並沒有檢查得很仔細
(我有檢查 但是獨漏了袖子這一塊的問題)
雖然他自己也沒有檢查到
當是他還是要我負責= =

希望能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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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欣佑

律師

承恕法律事務所

A:  李小姐:
1.消費者依法負有從速檢查義務,否則視為接受該商品,這也是7日鑑賞期立法理由.
2.該消費者言明已經穿出去,又自行在衣服上加工,難於釐清責任歸屬.
3.是若您不願意妥協,建議您保存往來郵件,作為該消費者提出申訴時的證據.
陳欣佑律師201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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