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陳情主旨:公司惡性倒閉,我該怎麼辦?
陳情內容:
你好,我是個作業員是個標準"靠"勞力賺錢的員工俗稱(勞工), 每天都有做不完事和加不完的班!
但我們每天還是努力認真在上班,上個禮拜我公司無預警的倒閉了!,她拿著我們一個月的薪水落跑了!
我們已經去就業服導申請失業輔助,但我想問的是難道我們就只能這樣嗎??
<雇主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或許在你眼中一個月的薪水不算什麼,但它卻是我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
員工中有很多是媽媽,等著那一個月的薪水來輔助家裡供小孩補習,也有很多家境貧窮每天只花30元吃午飯的同事。而我更不用說了,那一個月的薪水對我來說比生命還重要!
我單親、我是老大要養家,我住外面要付房租~貸款~卡債~等每天那麼努力辛苦上班就是為了"那薄薄的薪水",結果狠心的老闆居然拿著我們的薪水潛逃(他明明知道我們的家境狀況), 更可惡的是後來發現她每個月從我們薪水扣990元的勞退新制,根本就沒有繳,像他這樣的雇主難道不用付一點法律責任嗎??我們的血汗錢就這樣白白送給他嗎?難道天底下真的有白吃的午餐!?
謝謝您的回答!
A: 如果僱主並非完全沒有為勞工投保勞保,只是投保的金額有少報,勞工可以直接向勞保局申請由工資墊償基金來給付僱主未支付的薪資並利用勞工退休準備金的制度,請求以該筆金額撥付僱主未給付的資遣費。但如果僱主完全沒有為勞工投保勞保,僅能透過勞資調解及訴訟途徑向僱主請求資遣費、薪資及未依法投保勞保而造成的損失。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