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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拆夥及諮詢問題


張OO 發問於 2011-03-16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你好:

我是一間小工廠的負責人,之前兩人都是員工,後因老闆要移民(91年)所以兩人考慮之後決定把它頂下來做 但是要一筆頂讓金 金額為70萬 但因無法一次給足 可分次付清 開始時兩人各出資30萬 但是營運需要付貨款跟員工薪資.開銷.但是後來股東就沒有再出過錢了.公司等於是沒錢的 週轉問題由我全部負責.(跟太太借款 無借據)像這種情形也已經營運了好幾年(99年).帳目的金額都是負的較多.可是收入的金額永遠追不上負的金額.像這種情形我可以跟公司或股東要利息嗎.上一年股東要求退股.公司有盈餘的話也要跟他平分一半嗎. 平常地業務都是兩人各自進行.但是都要寫明細.(例:估價單.請款單) (平日帳目都是太太在管.收近來的金額也都是用口頭告知)上年股東9月要求退股.也已經辦理變更.事後在結算時.發現他平時與人接洽的工作單跟收款的單據很多都不見.或是沒有像這樣我可以跟他要求單據嗎.最近他一直要求要把公司的盈餘結算.我都不知該怎辦.因為退股時他就離開公司了.怕她反咬我.說是我把它的單據部份藏起或是銷毀 真的是不知如何是好.希望可給點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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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張先生:你好!
1.公司向股東借款週轉,該股東可要求給付利息,惟為免爭議,最好要讓另一股東知道及同意才借,公司股東退股,如在退股前有參與公司事務,自須辦理移交,如有經手帳目及單據亦須清楚交待,有不清楚之處,可請其出面說明.縱退股後始發現其經手之帳有問題亦同,若對方不配合又無其他途徑可得澄清,則可發存證函催告,限期出面說明,逾期再依帳目性質以訴訟解決!
2.公司股東退股之時點,須經雙方洽定,並以該日計算公司盈虧,如有盈餘,退股之人自可要求分配,如有虧損,則可在退股金中要求對方分擔,例如原各出資30萬元,合計60萬元,經計算後公司之資產包括公司生財器具,原料及可收貨款,減去負債後,剩餘50萬元,則可要求對方以25萬元退股,請對方用印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同時給錢,如一時無法全額給付,可在有錢時再辦退股,或得其同意先辦變更登記後,由你分期給付等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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