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剛換工作.於99年11月8日第一天上班{確定公司有為我保勞保}.工作第5天日{11月12日}在工作途中發生車禍.而導致左小腿開放性骨折.過程中開刀.住院到治療.醫生說我最少要6個月才能復原.也交代這期間無法負重走動.現在還未滿2個月.公司已來電告知我如果無法在3個月內回去上班就無法保留我的工作.我在上一個公司呆過近4年.勞保總加也保過4年以上時間.請問.我若請公司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給我.在未來失業的期間內申請失業補助可以成功嗎?需另外附加什麼條件?謝謝
盼回覆
A:
[quote:c3b5aa21eb="乘輪椅的同學"]我剛換工作.於99年11月8日第一天上班{確定公司有為我保勞保}.工作第5天日{11月12日}在工作途中發生車禍.而導致左小腿開放性骨折.過程中開刀.住院到治療.醫生說我最少要6個月才能復原.也交代這期間無法付重走動.現在還未滿2個月.公司已來電告知我如果無法在3個月內回去上班就無法保留我的工作.我在上一個公司呆過近4年.勞保總加也保過4年以上時間.請問.我若請公司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給我.在未來失業的期間內申請失業補助可以成功嗎?需另外附加什麼條件?謝謝
盼回覆[/quote:c3b5aa21eb]
您好!
首先,您提到在工作途中發生車禍,因為這段期間您不能工作,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您可能得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之補償,因事關您個人權益,請檢視您是否符合要件,以斟酌是否請求,合先陳明。
其次,若您符合以下資格,得請求失業給付:
1.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2.至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3.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至於給付標準 、 期限及相關表格等資料請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查詢並下載。
以上意見請卓參,並預祝申請順利!
張衞航律師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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